日前,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印發了《蘇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程序(試行)》(以下簡稱“新版評審程序”),通過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進行了研究梳理。新的評審程序明確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于9月1日起與《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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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蘇州實現“提速”又“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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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涉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等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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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評審工作,蘇州市生態環境和資源規劃部門聯合,于2020年7月在全省率先出臺《蘇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流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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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年的實踐,隨著國家和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斷出現新的要求,今年以來,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積極謀劃,組織蘇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起草了“新版評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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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評審程序”有何不同?讓我們一起來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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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評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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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眼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要求,嚴格規范管理部門工作程序,強化相關責任單位主體責任意識,嚴格調查報告評審把關要求,持續提高調查報告質量,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確保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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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了適用范圍、組織評審方式、各方職責、評審流程、重新評審情形、材料存檔、上傳系統和信息公開等八個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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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形式審查-*評審-備案前審查”三級審查程序,明確了各環節具體要求和責任,形成閉環管理;增加了16項“*一票否決項”,明確了調查報告質量“及格線”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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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備案前審查具體要求,強化了管理部門和第三方評審機構責任意識;增加了“重新評審情形”,明確了三種需要重新調查和評審的情形,為實際工作中特殊地塊的管理提供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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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評審程序”為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部門組織做好評審工作提供了抓手,為確保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助力人民群眾“住得安心”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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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省*!蘇州市出臺新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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